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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下发物业管理《通知》整治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问题

发布时间:2018-09-28  来源:闽南日报  

  近年来,电动车成为群众常见的代步工具,然而其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却常常被人忽视。近日,市住建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努力消除这一消防安全隐患。

  据悉,此次整治重点包括:

  ——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混停;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乱拉乱接充电线路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

  ——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车场使用管理,存在“三合一”等现象的,堆放易燃易爆物或杂物的;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保障措施,充电设施、线路安装不规范的;未落实停车场24小时值班及日常巡查制度,对业主存在长时间过度充电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未检修维保消防设施,消防供水不正常,未落实消控室24小时值班制度,消防系统未能随时应急启用的,未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的。

  文件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亲自抓,建立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进行组织部署,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排查整改实施方案,责任分解到人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

  ——征求业主意见,有条件的可引入智能充电桩;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停车场管理制度,对停车场管理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升应急救援技能,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使用的日常巡逻和管控,重点加强夜间巡查,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避免长时间过度充电。

  ——加强对杂物堆积、违规停放、私拉线路充电、“三合一”等现象的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做好登记及拍照取证,并在24小时内上报项目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消防部门进行处理;劝阻、制止和上报过程要建档备查,留痕管理。(记者 陈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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