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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公摊费 漳州一租户比业主多付1元?

发布时间:2014-04-04  来源:闽南房产网  

  市民刘女士:

我和老公去年9月起租住在御盛花园4幢,房子有58㎡左右。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发现分摊到我的水电公摊,每月都比住同样户型的业主多一元钱!

  都是小区的住户,物业怎能区别对待?我向腾鸿物业公司御盛花园服务处反映,物业工作人员说,他们怀疑租户有“偷水”行为,因此租户每月要多分摊1元。业主也有可能偷水,凭什么只让租户买单?这不公平!

  腾鸿物业公司御盛花园服务处曲主任:

御盛花园是多层住宅(最高为7层,都没电梯),共4幢楼,2005年交房。小区里有一个总水表和总电表,每户业主家里有安装水电表分表。

  最近几年来,我们常发现,总水表的月吨数,高于各户业主家中水表显示的总和。以今年2月份为例,总水表显示为2930吨,可所有业主家抄表总数仅为1930吨。

  差额的1000吨自来水哪里去了?我们认为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是埋在地下的水管使用时间长了,存在渗漏情况;二是有租户“偷水”。小区里用的还是机械水表,如果住户拧开一点水龙头让它滴水,分表的吨数不会走,但总水表还是会走。工作人员上门抄表时,发现不少租户在滴水使用。

  水电公摊,包括小区的水损、公共照明、清洁卫生用水、绿化灌溉用水等。该小区共有500多套房子,其中约1/3是租户,后来物业决定,水电公摊每月让租户比业主多出1元。一般情况下,房屋面积60㎡以下的,业主每月水电公摊为7.8元,租户为8.8元;60㎡以上的,业主每月8.8元,租户9.8元。

  漳州市台商投资区建设局物业科工作人员李先生:

把业主和租户区别对待肯定不行!

  接记者反映后,昨天下午,李先生已到现场核实,并当场给腾鸿物业公司御盛花园服务处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物业对小区所有住户一视同仁,由租户和业主均等承担水电公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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