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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一小区架空层拟被出租 引发权属纠纷

发布时间:2014-04-09  来源:闽南房产网  

 

  闽南房产网讯 昨日,龙海海澄镇三远龙江一号小区内的一则公告,让业主们疑惑了:5幢一层的架空层,面积723平方米,不是业主共有吗,怎么能出租呢?

  而开发商负责人表示,5幢架空层原本就规划为幼儿园,他们投资建设的,无偿提供给社区居委会使用的初衷,也是为了方便小区业主办事。

  那么,小区的架空层,到底是归谁所有?

  业主:

  架空层变更用途

  停车不便存隐患

  三远龙江一号共有9幢楼,1600多户,入住率已过半。每幢楼的一层都是架空层,是不少业主停放电动车、摩托车的地方。5幢楼有2个单元,共有216户业主,一层的架空层面积为919平方米。

  然而,这一情况在今年初改变了。业主陈女士说,2012年底,架空层四周砌起砖墙。今年1月中旬,山后社区居委会将近200平方米的架空层作为办公用房,随后还禁止业主停车。5幢许多业主无处停放摩托车、电动车,只得将车辆停在楼梯出入口。

  3月30日,山后社区居委会在小区内贴出招租招标公告,拟将5幢架空层剩余的723平方米作为幼儿园场所出租,并拟在8日开标。

  部分业主认为,楼下的架空层是公共部分,归整幢楼业主所有,怎么使用要先征求业主的意见,居委会无权擅自将场所出租。

  不少业主也表达担忧:幼儿园肯定要对外开放,会影响小区居住安全。

  社区:

  与开发商签协议

  无偿借用架空层

  山后社区居委会书记洪文彬说,该社区是今年1月17日成立的,下辖康桥、江滨丽景、钻石一期、龙江一号共4个小区。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是开发商三远房地产公司无偿提供的。

  3月12日,社区居委会与三远公司签订《房屋无偿使用协议书》,三远公司将位于5幢一层的919平方米架空层长期无偿借用给社区办公(195.3平方米)及创办幼儿园(723.8平方米)。社区不得擅自改变幼儿园场所用途,但可转租,租金归社区所有,用作办公经费。

  这些说法得到龙海三远地产公司负责人王先生的证实。

  房管局:

  架空层没入公摊

  开发商有处置权

  记者从龙海市房管局获悉,龙江一号5幢的规划图显示,5幢一层的架空层的确规划为幼儿园,且没有计入业主公摊。

  龙海房管局开发股一名工作人员说,龙江一号小区是2007年开工建设的,当时,政府并没有对商品房架空层的权属作出明确规定,一般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开发商经过审批投建了,那么开发商就有处置权。

  他表示,5幢的架空层当时规划审批全部为幼儿园办公场所,但目前部分变更为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有悖于当时的规划。而漳州市去年才开始强制每个商品房小区必须按照规定配备社区办公用房,而此前开发建设的许多小区都没有配套,三远地产将5幢架空层无偿提供给居委会使用,方便业主办事,也无可厚非。

  结果:

  暂缓幼儿园招租

  建议设置停车场

  山后社区居委会书记洪文彬向海都记者表示,本来是为了方便业主,既然有业主反对,他们已暂停招租幼儿园场所。居委会将先征求5幢业主的意见,如果过半业主同意再进行招租。

  而龙海市房管局开发股相关人士分析,这起架空层的权属纷争,根源在于小区的停车问题。最近几年来,龙海多个新楼盘都是请福州、厦门的建筑设计院设计,由于福州、厦门市区内禁行摩托车、电动车,相关设计院在设计时往往没有考虑到这一问题,没有规划配套停车场所。这名工作人员建议,当务之急就是,山后社区居委会、物业要帮忙协调解决5幢业主的停车问题,比如在小区外围空地上设的停车场,业主缴纳一定停车费,物业派专人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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